【重庆出台四条限制性措施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重庆市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通知》,从政府债务管、借、用、还相统一的角度,提出了加强债务管理的四条限制性措施。政府债务实行年度限额管理,各级政府的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高风险区县原则上不得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不得举债上新项目。(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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