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年3月底前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整治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
【国办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年3月底前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整治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股权众筹平台不得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全文](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10/13/content_51184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