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开展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每个省(区、市)申报试点数量为2—3个,新增试点数量适当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优先考虑改革意愿强、发展潜力大、特色较鲜明的中小城市、县、建制镇。([全文](http://www.sdpc.gov.cn/gzdt/201610/t20161014_822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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