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不得炒作“地王楼王” 严查中介提供金融服务】广州住建委等[联合发文](http://www.gzcc.gov.cn/Item/147770.aspx)提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的,如发布“日光盘”“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楼市火爆”等信息,以认筹方式变相收取定金,或者在取得预售证10日内没有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的,均将被严肃查处。此外,中介超越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的,如代收代管交易资金、提供首付贷及其他金融服务,也将被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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