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落实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二、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房价过快上涨地区,严格执行国五条个税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继续限购。
三、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2013年底前各地级市完成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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