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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调整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要求 同步扩大标的股票范围】上交所、深交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要求,将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折算率...

【沪深交易所调整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要求 同步扩大标的股票范围】上交所、深交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要求,**将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折算率下调为0%**;同时,两所还同步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将标的股票数量由现有的873只扩大到950只。上述调整将自12月12日起实施。([全文](http://www.szse.cn/main/aboutus/bsyw/39762499.shtml))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 折算率调整后,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公司业绩亏损的股票,将不能折算为融资融券保证金。

- 本次扩大范围增加标的股票77只,新增的标的股票主要为市盈率较低、流通市值较大、交易较为活跃和市场表现较为稳定的股票。其中,上交所由485只增加至525只,深交所由388只增加至425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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