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首个优化营商环境的省级地方法规出台】辽宁省8日正式公布《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针对招商引资中胡乱承诺、随意变更等现象,作出相应规定。还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作出14条禁止性规定,包括任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借用企业资金、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各类社会团体,缴纳会费、活动经费及其他费用等。政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或被辞退解聘。(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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