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投资人取得保险公司股权的资金 应当保证来源合法】保监会公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资人应当用货币出资,不得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投资人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以下资金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一)与保险公司有关的借款;(二)以保险公司存款或其他资产为质押获取的资金;(三)以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获取的有关资金;(四)不当利用保险公司的财务影响力,或者与保险公司有不正当关联关系取得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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