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 制造业重点取消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燃料乙醇生产、油脂加工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 采矿业放宽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以及矿产资源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石油、天然气领域对外合作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 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 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推进外资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