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允许部分商办项目有条件转为住宅】苏州市1月9日下发《关于加快引导推进苏州市区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调整用地规划政策。对出让项目所在区域商业办公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规模过大...
【苏州允许部分商办项目有条件转为住宅】苏州市1月9日下发《关于加快引导推进苏州市区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调整用地规划政策。对出让项目所在区域商业办公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规模过大,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或未开始销售的,可由建设单位申请,通过调整土地规划条件、用途,引导项目建设用地转型利用,用于住宅或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教育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