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建议四上市公司改正“反收购”不当条款】投服中心近期发现,持股行权试点辖区内国光电器、黑牛食品、隆平高科、中技控股等四家上市公司针对市场化收购行为,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了股东义务和限制股东权利... 【投服中心建议四上市公司改正“反收购”不当条款】投服中心近期发现,持股行权试点辖区内国光电器、黑牛食品、隆平高科、中技控股等四家上市公司针对市场化收购行为,在《公司章程》中增加了股东义务和限制股东权利等一系列条款,侵害了上市公司和其他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利于上市公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