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世达:阎克伟举牌未履行披露义务,被行政处罚】公司股东阎克伟近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阎克伟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间通过其控制的账户,连续交易“易世达”股票至6.51%,其间未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停止买入,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责令阎克伟改正,并处以3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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