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回复控制权“一女二嫁”:七里港提供协议系伪造或变造】曙光股份回复有关公司控制权“一女二嫁”的问询函时称,公司大股东曙光集团与七里港曾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商谈,但因重要条款未达成一致,曙光集团并未在《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盖章,协议未生效。曙光集团后与华泰汽车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确定向华泰汽车转让股权。而七里港起诉曙光集团时提及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系其伪造或变造的,且七里港强行将2000万元汇入曙光集团账户,已被曙光集团拒收退回。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