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
鼓励发行规模较大、次数较多的地区,研究建立地方债续发行机制。
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每季发行量控制在全年规模的30%以内。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加大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置换债券的力度。
研究推进地方债银行间市场柜台业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在上海等自贸区发行地方债。
鼓励地方财政部门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中更多接受地方债作为质押品。
应当认真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密切关注债券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地方债发行风险的防范和应对。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不迟于2017年3月31日,向财政部上报全年债券发行总体安排。([全文](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guozaiguanli/difangzhengfuzhaiquan/201702/t20170221_2539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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