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次修改主要做了三方面修订: 一是、在19条和22条增加了不予受理和中止受理的情形。当证券中介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或者尚未结案,证监会将不予受理或者中止受理。 二是、建立了中止审查的恢复审查机制。在审项目,应该委托与案件无关的人员复核。 三是、对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将通过修改律师监管办法来完成,目前已经启动相关修改程序。([全文](http://mp.weixin.qq.com/s/d5kJ_ZlEdQMgg9NNWs5o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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