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有两次阶段性减征车辆购置税,对象均是1.6L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
第一次是2009年1月20日至年底,税率由10%减半为5%,并于2010年升至7.5%。第二次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底,税率减半为5%,并于2017年升至7.5%。
两次减税均使得小排量乘用车销量增速大幅回升,2009年小排量车销量增速较2008年提升近60个百分点,2016年较2015年提升超10个百分点,但随着优惠政策的减弱甚至退出,小排量车销量增速也有明显回落,甚至低于优惠政策前的增速。在疫情的影响下,当前汽车销售已持续低迷近三个月,小排量车销量累计增速也创历史新低。(中泰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