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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空间有多大?

华创证券:

首先,通稿提及“支持地方政府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这个有对应发行专项债增量的操作可行性(下半年专项债限额-余额空间),体量上限或在1.5万亿以内(但地区分布不均、实操问题待解),那就意味着提前发行明年专项债的概率大幅降低,本质这两个工具存在同质替代性。

就政策空间看,下半年可行性体量上限约1.5万亿。由于2015年来专项债实际发行小于新增限额,专项债限额(理论上限)-余额(实际发行)空间不断扩大、积攒了专项债超新增限额发行的理论空间:2022年专项债限额21.81万亿,截至6月末专项债余额20.26万亿,对应下半年专项债限额-余额空间约1.5万亿;但从区域分布看,大部分集中于上海、江苏等经济大省,由于现行法规对限额-余额空间是否可跨省调剂无明确规定,实操细节仍待后续政策。

就政策限制看,各省可自由动用专项债限额-余额空间,有过先例,无需过人大常委会。财预〔2017〕89号文使专项债限额-余额空间可自由动用:“各地试点分类发行专项债券的规模,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内统筹安排,包括当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上年末专项债务余额低于限额的部分”。财预〔2018〕34号文进一步鼓励地方动用限额-余额空间:“在严格执行法定限额管理的同时,鼓励各地区按照财预〔2017〕89号文规定,积极利用上年末专项债务未使用的限额。”近年多地新增专项债发行小幅超新增限额,已在利用限额-余额空间,有操作先例,只是体量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