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博宏观论道”认为主要理由如下,
(一)从主要银行类型的息差空间来看,大都已经降至1.90%以下,如2023年一季度国有大行、股份行、农商行的净息差已分别降至1.6%、1.83%和1.85%,城商行和外资行更是分别降至至1.50-1.70%之间,进一步收窄的空间已经不大。
特别是,如果考虑到资产质量对息差空间的侵蚀这一因素,则基本可认为大部分商业银行的息差空间已经非常薄,一些银行的存贷利差甚至可能已出现倒挂,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呵护负债端来稳定商业银行的息差空间,以维持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二)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对于存款的争夺可能会比以前更激烈。特别是对于中小银行而言,其除了通过价格优势揽储外,很难在产品创新、服务等方面与全国性银行、头部地方性银行相竞争,这意味着大部分地方性银行(尤其是机构端)有通过高息揽储的动力,从而可能会对存款市场生态造成破坏,引起监管机构和大型银行的阻击,这种情况下监管机构则可能会通过窗口指导的形式抑制中小银行高息揽储的冲动。也即,政策层面往往会以维护存款市场秩序的名义解决市场高息揽储冲动的困局。
(三)大的方向上,存贷两端在定价上能充分联动。虽然某种程度上,存款利率的下调有助于保护商业银行的负债成本,稳定息差,但监管机构真正的目的仍然是希望通过存款利率的下调要体现在贷款投放的让利上。也即,政策部门真实的想法应是,商业银行从存款利率下调中得到多少息差保护的好处,就需要在贷款投放作出适当的让利。
(四)过去几年,财政政策主要通过减税降费等方面让利,但目前看地方政府让利的空间似乎已经很小。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政策导向则可能是,以金融业为代表的资金密集行业继续向实体让利,具体方式包括引导成本收入比、拨备覆盖率、薪资等指标下降,同时降低存款利率等方式引导贷款利率下行,以稳定金融行业向实体让利的能力。
(五)在引导存款利率下调的过程中,也要注意期限结构上的差异,即避免造成“存款向中长期限转移”的现象。这就意味着,未来不同期限的存款利率均会向下调整,但长期限的存款利率下调幅度会更大,即存款的期限利差会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