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 截至昨日,4月以来共有9家未在3月底前递交自查报告的企业提交自查报告,97家企业提出终止申请; IPO财务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接收终止时间延至31日晚9点,届时如递交自查报告企业超...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 截至昨日,4月以来共有9家未在3月底前递交自查报告的企业提交自查报告,97家企业提出终止申请; IPO财务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接收终止时间延至31日晚9点,届时如递交自查报告企业超过10家,将抽取10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