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30日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30日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