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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八大措施保护优先股中小投资者权益。

证监会八大措施保护优先股中小投资者权益。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证监会八大措施保护优先股中小投资者权益】
1.对优先股发行规模作出适当限制。
2.建立股东大会分类表决机制。
3.明确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必备条款,突出其固定收益产品特征。
4.限制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水平,要求其“不得高于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对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最低价格作出规定。
6.将发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排除在非公开发行的台格投资者范围之外,避免利益输送,进一步保护了中小股东利益。
7.规定上市公司向关联股东发行优先股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8.要求独立董事对发行优先股发表专项意见。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