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2日晚间发布实施《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主要明确了三方面内容: 1. 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严控信息不对称。 2. 发行市盈率超过行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须连续三周发布... 证监会12日晚间发布实施《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主要明确了三方面内容: 1. 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严控信息不对称。 2. 发行市盈率超过行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须连续三周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3. 网下报价投资者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的,禁止参与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