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比例要求,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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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比例要求,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