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经营报》,各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知悉,将在2014年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已提出征地补偿“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 据《中国经营报》,各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知悉,将在2014年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已提出征地补偿“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的试点工作要求;还提出除征地货币化补偿外,可探索采用“留地”“换地”“留物业”“入股”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