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上海分局:上海自贸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30%上调至50%。
中国境内银行通过上海自贸区内的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可在不超过10%的额度内境内运用。
中国境内银行通过上海自贸区内的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可在不超过10%的额度内境内运用。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