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信用评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试点地区只需进行涵盖各期限(五、七和10年)地方债的综合性评级;意见并未提出要对发债主体进行评级。 财政部发布《关于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信用评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试点地区只需进行涵盖各期限(五、七和10年)地方债的综合性评级;意见并未提出要对发债主体进行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