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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套利下撬动高杠杆 中国工行三年内发展成美债回购市场“大鳄”

article.author.display_name 唐晗

2010年,为促进美国金融稳定、解决“大而不倒”问题,奥巴马政府签署了《多德·弗兰克法案》。该法案使得美国银行在回购市场上进行套利活动将承担较高的监管成本。

然而,该要求的监管范围仅限于美国本土银行,外国银行、本国非银金融机构等并不在监管之列。结果,在新监管法案出台后的短短几年内,美国债券回购市场发生了巨变——一些外国银行的子金融服务机构以及美国本土的非银金融机构,正慢慢成为债券回购市场的主导者。

美国监管者在危机后制定监管计划的那一刻,一定不会想到局面会变得如此尴尬:去掉了本国银行的杠杆,却去不掉来自国外银行的杠杆。现在,中国最大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借助着美国的回购市场的监管套利,将其在美国的子公司杠杆放大了260倍。

强大的杠杆为其提供了充足的弹药。这使工行在短短几年内,成为在美国国债回购协议市场上的可与高盛、摩根大通等老牌巨头相匹敌的主要交易商。现在,美国监管者对外国银行和本国非银机构在回购市场的高杠杆产生了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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