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两年浑然不知 浙商银行买入8亿元“假理财”

浙商银行于2015年购买了一款金额高达8亿元的理财产品,但直至2017年银监会上门核查,才发现这是一份无备案、无编号、无真实投向的“三无”理财产品。经查,这是一份以理财为幌子,以套取银行资金为真实目的的诈骗活动。

浙商银行于2015年购买了一款金额高达8亿元的理财产品,但直至2017年银监会上门核查,才发现这是一份无备案、无编号、无真实投向的“三无”理财产品。经查,这是一份以理财为幌子,以套取银行资金为真实目的的诈骗活动。

那么一份无备案、无编号和无真实投向,且金额高达8亿元的理财合同,是如何骗过层层审核,最终获得浙商银行总行批准的?且直到银监会核查才发现问题?

据建行重庆XX支行行长张某的供词,事件发生的概况如下:

2015年5月左右,XX公司总经理何某想在建行重庆XX支行贷款4亿元,支行把材料做好报到分行的信贷审批会,但会上没有通过。张某考虑到XX公司很有实力,其与何某又是多年的朋友,就想到能否利用“担保”的方式来帮助何某融资。

结果他就想到了一个招,以建行重庆XX支行的名义,虚构了“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5年第16期理财产品”销售给出资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由建行重庆XX支行保证到期足额支付全部理财本金及收益。

理财产品的交易结构是,建设银行对浙商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但仅仅只签订一个协议,浙商银行的出资不经过建设银行的账户,而是流入了其他人掌握的资金管理专户,该专户用于购买券商承销的XX公司发行的债券,这样资金就由浙商银行流向了XX公司。

由于建设银行和浙商银行签订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后建设银行是必须要支付给浙商银行本金的,这就形成了一种隐形的兜底担保。建设银行正常发行的理财产品是必须要将资金管理专户掌握在自己手中,不会发生认购款流向第三方掌控的情况。

XX公司的这笔融资,建行重庆市分行不知道,也没有经过分行审批。该地产公司付出总的融资成本是每年16%,其中的2%作为佣金,给了张某行长。

此后,张行长又用同样的手法给另外一家公司融资4亿,虚构“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5年第17期理财产品”销售给出资行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由建行重庆XX支行保证到期足额支付全部理财本金及收益。

两笔业务,张某收到好处费1036.5万元。

刑事判决书证实,张某因犯受贿罪,于2017年12月26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元。此外,判决书显示,浙商银行西安分行、上海分行均已收回全部出资本金。

实际上,因风控缺失导致的风险事件,在浙商银行并非个例。此前,由于风控缺位,浙商银行已连续踩中辉山乳业、乐视网、中城建和盾安控股等多个大雷,市场人士甚至冠其“雷王”称号。为此,浙商银行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据浙商银行港交所披露的2018年年报数据,报告期内浙商银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高达130亿元,增幅38.99%。

 

*本文来自华尔街见闻(微信ID:wallstreetcn)。开通华尔街见闻金卡会员,马上领取2019全球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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