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可转债是私募可转债的一类,将发行人范围进一步扩充至上市公司。实际上证监会在2014年便提及定向可转债,但直至近期才实际落地。截至2019年12月20日,共有33家上市公司公告引入定向可转债的并购预案。2019年12月3日,新劲刚成为正式成功发行定向可转债的首家上市公司。但较为特别的是,直至定向可转债首单落地,沪深交易所并未发布具体的实施细则。
聚焦于定向可转债,由于监管并未发布相关细节规定,因此我们仅能综合监管发文的指导思想以及具体案例分析总结定向可转债的运用特征。重点来看,当前定向可转债仅用于并购重组中作为支付工具,可以作为直接支付与间接支付工具,但直接支付环节是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