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重大转变:明年起可以通过SPAC借壳上市

香港交易所决定维持SPAC公司10亿港元(1.28 亿美元)的筹资门槛,同时将机构投资者所需的最低支持人数降至20人。

近年来美股市场持续风靡的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ies,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模式,正在被港交所接纳。

周五,港交所公布了针对SPAC公司的规则手册,允许其在明年年初上市,同时制定了严格的机制来保护投资者。

今年9月,港交所刊发文件,就建议在香港推行SPAC上市机制征询市场意见。而据彭博社,港交所周五发布的结论显示,在就拟议规则进行咨询磋商后,香港交易所决定维持SPAC公司10亿港元(1.28 亿美元)的筹资门槛,同时将机构投资者所需的最低支持人数降至20人。散户投资者仍被禁止投资于拟议中的SPAC公司。

香港在过去受到空壳公司丑闻的打击后,在允许SPAC上市方面采取了谨慎的态度。

今年早些时候,SPACs在美国引发了一场交易狂潮,此后这股热潮已有所减弱。香港家族办公室协会 11 月表示,香港家庭在美国SPACs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港交所这一重大转变可能会推动香港的上市活动。

对于港交所引进SPAC制度,机构怎么看?

作为一种创新融资模式,SPAC是一种先由发起人设立主体并面向公众投资者IPO,上市后再对未上市实体企业进行并购、整合资本运作方式。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SPAC未能找到适合收购标的,或收购失败,其募集资金可以向投资者进行返还。

在一些分析人士看来,SPAC以被视为IPO和私募股权基金的混合体;但以A股市场的语境理解,SPAC可被视为一种“壳上市”模式;究其实质,是一种公募版的交易型并购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证券王一峰认为,SPAC 作为金融创新工具,主要优势有:

一是上市时间缩短,SPAC 并购交易平均 3 至 6 个月就可以达成协议,可帮助公司更灵活地利用股市上市窗口期。

二是价格确定性更高,交易更具有灵活性。SPAC 并购由上市主体与 SPAC 发起人商定价格,对定价过程有较大的控制权。

三是 SPAC 发起人具备内行专业与知识,对于估值有一定专业性,并且对拟并购公司可以进行赋能。

四是 SPAC 享有某些监管优势,这源于它们在合并交易中将公司上市,因此它们受合并规则而非公开发行规则的监管,并且 SPAC 目标公司及其承销商面临的责任风险要低。

从实践来看,2020 年以来全球流动性宽泛、权益市场量价齐升的背景下,科技类企业成长赛道的不确定性和估值的专业性更加契合了 SPAC 的特征,故而选择 SPAC上市的公司大部分为科技类公司,美国 SPAC 上市的公司有三分之一左右是 TMT企业。

那么,港交所SPAC与全球各主要交易所存在区别吗?王一峰认为,港交所引入SPAC的意义正如其公开表示:“香港引入 SPAC 上市制度可为市场提供传统首次公开招股以外的另一渠道,吸引更多来自大中华区、东南亚以至世界各地的公司来港上市”。

港交所在制度上相对较为严格,目前在实践阶段更倾向于“小步缓行”,在确保 SPAC对于优质公司有一定吸引力的同时切实保护投资人权益:

结构设计上,最大的区别在于 PIPE(私募投资基金)必须参与,通过其专业性提高估值的合理性。从发起人来看,只让经验丰富、声誉良好、致力物色优质并购目标的投资者作为发起人。从上市标的选择来看,与借壳上市的要求基本保持一致。从投资人来看,只允许门槛较高的专业投资者认购和买卖 SPAC 证券。

国信证券王剑认为,(1)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来分析,SPAC 是一种令人振奋的金融创新,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提供了一种便捷的上市方式,其关键之处在于,PAC 为专业的资产管理人提供了更大的发挥空间,扩展了二级市场主动管理的内涵。当二级市场的资金冗余,缺乏成长性资产之时,专业的资产管理人可以从一级市场主动寻找优质资产,不再局限于现有的上市企业。

(2)从股票交易所的角度来分析,SPAC 是传统 IPO 之外的第二条战线。SPAC 对交易所的意义重大,交易所通过上市 SPAC,间接捆绑优质的资产管理人,锁定了管理人潜在的收购标的。我们预计各股票交易所将持续放宽对 SPAC 的上市条款,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同时寻求平衡,加大对 SPAC 的吸引力度,持续聚拢专业的资产管理人,以提升其股票市场的活跃程度。

(3)引进 SPAC 制度对于港交所而言,有一定的战略意义。毕竟港交所要与全球的交易所继续竞争,在未来要吸引全球资金和全球优质企业,而 SPAC 制度可能是一个潜在的突破口,可以帮助集团提前捆绑专业的资产管理人,为集团未来的全球化战略打好基础。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