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补贴,北京燃料电池车新政策!

上海证券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8日发布通知,以当年8月13日至次年8月12日为一个核算年度,对纳入并完成示范应用项目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奖励1:1的标准安排市级车辆推广奖励资金。

继上海之后,北京日前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工作。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主要采取“应用场景示范+‘示范应用联合体’申报”方式实施。

根据《通知》,以当年8月13日至次年8月12日为一个核算年度,对纳入并完成示范应用项目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奖励1:1的标准安排市级车辆推广奖励资金。

此外,市级车辆推广和运营奖励资金在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通过中央年度考核,且中央奖励资金下达后1个月内拨付。加氢站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则在每个核算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拨付至相关企业。

乘用车等不纳入补贴范围

《通知》要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由“示范应用联合体”申报。“示范应用联合体”由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牵头,会同燃料电池系统企业、车辆运营企业、加氢站运营企业组成。

在应用场景方面,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主要包含省际间专线货运、城市重型货物运输、城市物流配送、城市客运四大类型,示范应用规模共1162辆。

《通知》提到,奖励分为车辆推广奖励、车辆运营奖励、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关键零部件创新奖励四大部分。

比如,以当年8月13日至次年8月12日为一个核算年度,对纳入并完成示范应用项目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奖励1:1的标准安排市级车辆推广奖励资金。对示范期内用氢行驶里程未满3万公里的燃料电池汽车,在示范期结束后,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全额追回市级车辆推广奖励资金。

不过,燃料电池乘用车暂不列入市级车辆推广和运营奖励支持范围。燃料电池环卫车、燃料电池公交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燃料电池汽车,不享受市级车辆推广和运营奖励。

《通知》还明确,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等基础信息和车辆运行数据需无条件接入指定的第三方平台,上牌车辆在第一年度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0.75万公里,此后三年每年度用氢行驶里程需超过1.25万公里,且车辆在示范城市群内用氢行驶里程比例需达到80%以上。

燃料电池企业和整车企业 最具申报优势

去年9月,京津冀、上海、广东三个城市群率先获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今年1月河北、河南两个城市群跟上,示范城市群3+2格局初步确定。

上海去年12月率先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这也是首个启动示范项目申报的城市群。

“从上海和北京两地申报条件来看,燃料电池企业和整车企业最具申报优势。”北京氢璞创能公司董事长欧阳洵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多地启动项目申报对于加快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速度,引领全国燃料电池汽车的普及、提振行业市场信心具有重要意义。“高额补贴之下,对于短期内迅速实现燃料电池车推广应用是有极大促进作用的。”

有研究机构数据显示,2021年亿华通表现突出,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30.7%,主要得益于冬奥保障采购用车。未势能源、国电投、捷氢、东方电气等明星企业加快燃料电池产业布局,市场占有率挤进前十。

此外,2016年-2021年出货量前20家燃料电池整车厂/改装车综合市场占有率合计94.4%,前五分别为中通客车、上海申龙、佛山飞驰、北汽福田、东风汽车。

政策驱动之下,很多城市正在争取示范应用名额。比如,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布《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2022年度工作方案》提出,与重庆共同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并对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全力以赴争取进入国家第二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范围。

本文作者:李苑,来源:上海证券报,原文标题:《1:1补贴,北京燃料电池车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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