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证监会披露了财通证券资管公司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监管对财通证券资管提交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申请文件提出了4点反馈意见,需要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逐项落实下列问题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一、关注到,根据公司QDII业务相关制度,在投资决策与授权、投资执行流程、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仅涉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投资经理等环节,未涉及QDII业务投资负责人(拟任国际业务部部门副总经理),请补充完善上述QDII业务投资负责人在QDII业务各项流程中的具体职责情况(若涉及)。
二、请结合公司通过沪港通、深港通等渠道开展境外投资(如涉及,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模、产品业绩等)、境外投资研究人员储备等情况,进一步论证公司开展QDII业务的能力。
三、根据反馈材料,公司仅提及公司各类产品业绩,请补充提供公司各类产品规模及占比情况等,进一步论证“现有业务经营管理状況应当保持良好”条件。
四、请公司说明目前私募资管业务完成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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