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基民,你是否担心过持有产品的明星基金经理轻易“离职”他往?“
你是否有过,基金还在封闭期内,甚至净值还没回本,基金经理已经“跑路”了?
现在,你不用担心了!
基金业协会最新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规则》里,对基金经理管理单个基金的最低时间,转注册(转会)等做出了详细规定。
显然,这将有利于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自律管理,提高投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基金管理的透明度。
加强四方面自律约束
根据协会披露的信息显示,修订后的《注册登记规则》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了对投资管理人员的自律约束。
一是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中从事私募资产管理或投资管理的投资经理等纳入了自律规则适用范围,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投资管理人员实施了全口径执业行为自律管理。
二是细化了投资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注册登记要求,从入口端强化机构及投资管理人员服务长期资金的能力。
三是强化了对投资管理人员流动的合理性、平稳性要求,加强对募集期、封闭期、管理现有已成立公募基金产品未满1年等情形下基金经理的离任及变更管理要求,更好地维持产品投资运作的稳定,保障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机构在有关投资管理人员的制度建设、流程办理、日常管理等方面应当承担的职责,压实机构主体管理责任。
“随意离职”不能注册
根据相关规则,列出了十四条不得注册为基金经理的情况。
换言之,如果“犯”了这几条,那一个基金经理是没法顺利“转会”(转到其他公司就职的)。
其中有几条,尤其值得关注。
无特殊情况管理公募基金产品处于募集期、封闭期内主动离职,且离职时间未满24个月(含静默期);
未配合公司妥善完成工作移交或者无特殊情况管理公募基金产品未满1年主动离职,且离职时间未满18个月(含静默期);
短期内频繁变换任职单位,即最近1家任职单位为公募基金管理人,3年内变换任职单位2次以上;或者最近1家任职单位非公募基金管理人,3年内变换任职单位3次以上。
基金经理应承诺管理至少一年
不仅是有相关任职时间要求,基金经理还得手签个人承诺。
根据相关规则,申请基金经理注册,拟聘任基金经理应当按照一些内容做出承诺。
其中,有一条是,无特殊情况不在公募基金产品募集期、封闭期(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以及管理公募基金产品1年内主动离职。
拟聘任基金经理应当亲笔书写个人承诺,在承诺中明确不少于1年的最短任职期限,并签名。
内部变更也有要求
不仅是不能辞职,甚至连内部变更也不能办理。
规则显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变更减少管理的,不予办理变更手续:
(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处于募集期内;
(二)基金经理管理现有已成立公募基金产品处于封闭期内;
(三)基金经理管理现有已成立公募基金产品未满1年。
此处特别提到了,基金经理管理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的发起式基金,并取得投资者书面同意变更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管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或者其他特殊情形,不适用前款第(二)项规定。
因特殊情形需要变更的,公司应当向协会提出变更申请,报送公司和基金经理本人做出的变更原因说明以及规则第二十三条所列的材料。
协会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和派出机构征求意见,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公司是否同意变更申请。同意申请的,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
公募私募同步被规范
那么,究竟哪些人涉及呢?
相关规则所称投资管理人员包括:
公募基金管理人中负责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中负责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中负责年金、养老金或者社保基金等投资管理业务,以及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等。
而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中负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投资管理人员,参照适用该规则。
特殊产品任职有从业经验或业绩要求
信息显示,修订后的《注册登记规则》对基金经理任职主要有下列要求:
一方面要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满足对投资管理、投资研究等业务经验的年限要求且最近1年在金融机构从事有关工作,符合诚信合规有关要求,并且通过了协会组织的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另一方面管理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REITs基金等特殊产品的,在满足前述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当具备对应的从业经验或者投资业绩要求等。
聘任、解聘基金经理,应当及时办理基金经理任职注册和离任注销。调整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或者安排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应当及时办理基金经理变更备案。
以申请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注册的人员为例,除应当符合申请基金经理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5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事证券投资、证券研究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研究评价或者分析经验,其中至少2年为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具有5年以上养老金或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经验;历史投资业绩稳定、良好,无重大管理失当行为。
私募FOF任职也有要求
此外,修订后的《注册登记规则》对投资经理任职主要下列要求:
一方面要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满足对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投资咨询等相关业务经验的年限要求,符合诚信合规有关要求。
另一方面担任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的投资经理的,在满足前述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当具备对应的从业经验和投资业绩要求等。
聘任、解聘投资经理,应当及时办理投资经理的任职登记和离任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