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股份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投资时点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等。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表示,此举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并将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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