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绩效vs拖累收益:套利型投资的陷阱与代价 | 巴菲特投资原则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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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分享的是《巴菲特致股东的信(投资原则篇)》(Warren Buffett's Ground Rules)。本书以巴菲特致股东的信为依托,分析了巴菲特的投资哲学。作者杰里米·米勒(Jeremy C. Miller)是是伯克希尔公司的长期股东,他在垂直研究所(合伙企业)从事机构销售业务。我们会分四期节目,为大家介绍书中关于合伙基金的体系构造,以及低估值型、套利型、控股型等三种重要的投资策略。
- 在最初的那封“致股东的信”中,巴菲特告诉合伙人,在市场下跌时,合伙基金的证券组合会更侧重于低估值型投资;在市场上涨时,则会更侧重于套利型投资。几年之后,控股型投资作为市场走向不明确时的投资重点,就会被归入套利型里面。
- 在传统套利或是无风险套利中,当两个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东西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且价格不同时,就可以通过套利获利。举个例子,比如一家公司的股票(各方面都完全相同)在纽约市场的交易价格比在伦敦市场要低,这时股权套利者就可以从一个市场上买进,再到另一个市场上卖出,赚得中间的差价。由于这一过程几乎可以同时完成(电子交易系统使持股者在几毫秒的时间内就可以完成在纽约市场和伦敦市场的买卖操作),所以我们通常认为这种套利操作是无风险的。正是因为“无风险套利” 相当于白捡钱,所以这种机会很罕见。
- 通过套利型投资和其他形式的套利活动获取利润,可能自身就带有很大的吸引力,这类投资形式丰富了获得年收益的来源渠道,特别是在市场下行时期还可以保障整体收益。在市场整体走好的时候,这类投资使得巴菲特有了放松的机会—对于精力旺盛的投资者来说,在没什么可做的时候让他们什么都不做可能不太现实。查理· 芒格在未来几年后不再进行套利交易时会说:“好吧,至少这样你就没时间去酒吧了。”对于巴菲特来说,这意味着平均每年 20%的收益率。当股票价格上涨时,套利型投资会占据总资本更大一部分比例。当有更多机会投资于低估值型股票时,套利型投资所占比例就会缩小。